关于坚持星期五为义务劳动日的通知

作者:无 时间:2009-03-13 点击数:

关于坚持星期五为义务劳动日的通知

校属各单位:

为倡导讲究卫生,预防和减少疾病,提高健康水平,促进和谐社会建设,国家爱卫会要求各地区各单位广泛开展全民卫生工作,强化群众的自我保健意识,培养良好卫生习惯和公共卫生道德,形成讲卫生、爱清洁的社会风尚。根据国家、省市爱卫会的要求和平顶山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、卫生城市工作需要,学校决定恢复每星期五为义务劳动日,全校打扫卫生。

劳动内容:学生打扫本院(系)的卫生责任区和本人寝室、教室,教职工打扫本单位的办公室。

劳动时间:每星期五下午16:30开始。

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,按要求打扫本单位卫生责任区。校爱卫会对各单位的义务劳动和卫生情况进行检查评比,并将检查情况向全校通报。

院长办公室

地址: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未来路南段   邮政编码:467000

Copyright©2024 All Rights Reserved. 版权所有©平顶山学院机关党委

请使用IE8以及1280以上分辨率浏览网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