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

机关党委工作职责

1.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。

2.负责机关党的建设,加强对机关各支部的工作指导与考核。

3.负责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。

4.负责机关作风建设,打造廉洁、高效、服务型机关。

5.负责机关组织发展工作和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
6.协助做好机关干部的培养、推荐、考察、管理工作。

7.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
8.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和文化建设工作。

9.领导机关工会、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工作,做好党的群众工作和统一战线工作。

10.完成学校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

机关党委书记工作职责

1、主持机关党委的全面工作。

2、及时传达、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,提出贯彻落实的计划、措施,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。

3、负责机关党委思想建设,抓好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。

4、负责机关党委组织建设,指导各党支部开展工作,做好机关党员管理,规范党内组织生活。

5、与相关部门一起,增强服务意识,加强机关作风建设。

6、协助有关部门作好纪检、统战和稳定工作。

7、指导支持分工会、共青团按照按各自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。

8、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秘书科工作职责

1、负责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,指导、督促机关各党支部履行职责、发挥作用和加强自身建设。

2、负责机关党员发展工作,加强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。

3、负责机关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和外单位函调工作,建立和完善机关党员信息库。

4、负责机关党费的收缴工作,建立帐册。

5、负责机关党委办公物品的采购和管理,负责机关党委印章的管理,严格按照工作制度用印。

6、负责机关党委党报、党刊征订和发放工作,做好机关党委文件材料的收发、登记和归档工作。

7、做好宣传报道工作,维护好机关党委主页。

8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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