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20日上午,机关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,专题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》。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参加了学习。会议由机关党委书记张运生主持。
张运生在会上指出,2021年12月24日,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,该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。该法共9章77条,包括总则、预防和治理、案件办理、涉案财产认定和处置、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、国际合作等。
会议强调,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的颁布实施,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,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,对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、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具有重要意义。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认真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,引导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律,坚决守牢底线。
会议最后要求,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筑牢思想防线,立足本职,全面理解和把握《反有组织犯罪法》规定的主要内容,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,进一步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、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,严防黑恶势力渗入基层,保障单位个人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