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关党总支争创“党员示范岗”活动实施方案

作者:无 时间:2010-05-14 点击数:

为充分展现机关党员在各自工作岗位上热情向上、认真负责、兢兢业业、争先创优的精神面貌,切实发挥党员在管理、服务及学习生活中的模范带头作用,不断推进机关党的建设走在全校基层组织建设前头,特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
一、指导思想

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以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中规定的共产党员应履行的义务和权力为标准,以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为主旨,以立党为公、执政为民为“第一要务”,以“一个党员,一面旗帜”,争当时代先锋为目标,通过“党员示范岗”活动的开展,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创造力,全面提高机关党员队伍的素质,创一流工作业绩,努力将机关党员干部建设成为一支“廉洁、公正、高效”的队伍,为服务学校的中心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。

二、评选办法

“党员示范岗”评选,以《机关党总支争创“党员示范岗评选标准”(详见附件1)》进行。基本程序为:党员自评——党员互评——党支部评定推荐——机关总支审定——命名。

1、党员自评。各支部对所属党员每人下发《“党员示范岗”自评表》,每个党员认真对照评选标准,通过自打分进行自我认定。

2、党员互评。以支部为单位,召开支部全体党员大会,组织党员相互查找优缺点,肯定成绩,认识不足,并填写《“党员示范岗”互评表》(附件2),开展面对面互评。

3、党支部评定。在党员自评、互评的基础上,党支部召开支委会,综合各方面评议结果,提出每个党员的评议意见,推荐人选。

4、推荐。各支部根据评定意见向党总支推荐“党员示范岗”候选人,同时推荐事迹材料(包括文字、图片等)。各支部向机关总支推荐的名额原则上不超过本支部党员总数的15%,处级干部不多于一名。

5.机关党总支将研究审查各支部推荐的“党员示范岗”候选人并报分管校领导确定。经确定后在机关总支网页上进行公示。

6.以挂牌和座牌的形式命名“党员示范岗”。

三、监督管理

机关党总支对“党员示范岗”党员进行动态管理。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,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,对不符合党员示范岗标准的及时进行调整。党员示范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立即撤销称号:一是岗位出现了违法违纪行为;二是在管理和服务中发生重大责任事故;三是发生师生员工反映强烈,经查证情况属实的不良现象和事件;四是其它严重影响“党员示范岗”形象的情况。

四、时间安排

1、5月为党员自评创建和支部推荐时间。5月30号以前完成向总支推荐工作。

2、6月总支审定、宣传、命名和表彰。

五、组织保障

1、各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做到高度重视、亲自部署,组织党员认真实施“党员示范岗”评选活动,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,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。

2、“党员示范岗”评选过程中,要口头评议和书面测评相结合,个人评议和组织审查相结合,以确保评选工作质量。

机关党总支

2010年5月10日

“党员示范岗”自评表、互评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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