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
作者:zr   时间:2014-05-12   点击数:

机关各位处级党员干部:

以下材料请按照学校要求报送:1.班子听取意见情况报告;2.班子查找“四风问题”报告;3.班子学习小结;4.个人听取意见情况报告(处级党员领导干部);5.个人查找“四风问题”报告;6.个人学习小结。以上材料于5月2日上午前交各支部书记审核。

注:《机关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汇总》、《关于对各党总支(直属党支部)“学习教育、征求意见”环节工作进行检查督导的通知》,以上2个材料电子版存于pdsxyjgdzz@163.com,请各位领导和各支部书记联系查阅,按要求时间上报。

机关党总支

2014年4月21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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